很多人對于當護士非常感興趣,想知道護士工資一般在多少,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
國家規定的護士的工資待遇一般在多少護士職業比較特殊,一般醫院都會給護士規定為不定時工作制,寫在勞動合同里,經當地勞動部門批準后生效。
不定時工作制:在這種工作制下,勞動者每一個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一般情況下,除法定節假日工作外,其他時間工作不存在加班。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照地方法規規定。如果地方規定要支付加班工資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但一般情況下醫院都不給護士這個加班費,而是采用調休,這樣做其實是不合法的,因為調休只能針對于非法定節假日的普通公休。
沒有規定一個單獨的職業,但有最低的工資保障!每個省市都不一樣哦!如果再上海,最低必須達到1120元/月;在深圳,最低必須達到1100元/月。
護士薪酬的組成薪酬包括直接經濟薪酬和間接經濟薪酬。
直接經濟薪酬:工資、薪水、傭金、獎金和紅利。
間接經濟薪酬(福利):直接薪酬以外的各種形式的經濟補償,如福利、保險、年假等。
護士每個月獲得的工資數目、每年的單位福利基本是固定不變的,而每月得到的獎金、傭金等,根據醫院政策、效益以及個人績效考核是浮動變化的。
國家規定 關于提高護士工資標準的實施辦法根據《國務院關于提高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工資的通知》(國發〔1988〕60號文件)的規定,從一九八八年十月起,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護士現行的各級工資標準(基礎工資,職務工資之和,下同)均提高10%。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提高工資標準的范圍是: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護理工作的護士、助產士、護師、主管護師、正副主任護師(上述人員統稱“護士”)。
二、提高工資標準的護士,從事護士工作不滿二十年的,調離護士工作崗位后,工資標準提高的部分即行取消,并執行新工作崗位的工資標準;從事護士工作滿二十年及其以上,因工作需要,經領導批準調離護士工作崗位后,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其他工作的,仍按提高的工資標準執行。
三、從事護士工作滿二十年及其以上的護士,在醫療衛生機構離休、退休時,其工資標準提高的部分,計入離退休費基數。
四、這次醫療衛生機構提高護士工資標準所增加的工資基金,允許勞動工資改革的試點單位統籌使用。具體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提高護士工資標準所需經費,按單位隸屬關系,分別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負擔。
六、企業和集體所有制的醫療衛生機構是否參照執行,分別由企業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企業如參照執行,不得高于上述標準,不得將增加的開支列入成本。
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國務院的通知和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實施細則,并抄送人事部、衛生部、財政部備案。中央各部門所屬的醫療衛生單位,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施細則執行。